欧盟是最重要的国际茶叶消费地区之一,其中最大的进口国为波兰、德国和法国,三国进口总和占欧盟总进口量 62%。近年来,农药残留标准越趋严格,已成为我出口茶叶受阻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小编整理了商务部关于欧盟茶叶农药残留标准及欧盟有关茶叶农药残留的相关规定,供广大茶叶出口企业参考借鉴。
欧盟具有一套堪称世界上最为完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法规众多,且不断进行有计划的更新和完善。其中,与茶叶相关的主要两部法规,一是关于加强进口饲料和非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水平法规((EC)No 669/2009),二是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管理规定((EC)No 396/2005):
(一)(EC)No 669/2009。
该法规是基于欧盟法规:关于加强进口饲料和非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水平法规(EC)No 882/2004 号和欧盟 2006/504/EC 号决议修改而来。法规规定了欧盟各成员国对各个国家出口至欧盟相关食品的口岸抽检措施,包括抽检比例、提供资料以及检测项目指导等内容,该法规每年更新 2-3次。
2011 年 8 月 9 日,欧盟出台法规(EU)No 799/2011 对(EC)No 669/2009 进行修订,其中规定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将中国输欧茶叶的口岸抽检比例加严至10%,并对所需提供资料和检测项目均进行了规定。也是至此开始,中国输欧茶叶频繁遭到欧盟农残方面的通报。
2015 年 6 月 27 号更新的欧盟(EU)No 1012/2015 条例对(EC)No 669/2009的附件 1 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了 2015 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该清单每三个月调整一次,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两种,一种是芥蓝,另一种是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茶叶抽检比例为 10%,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
此后,欧盟又于 2017 年 12 月公布法规(EU)2298/2017, 规定对中国茶叶抽样比例继续维持 10%标准。2019 年 8 月 1 日,法规(EU) 1249/2019 规定欧盟进口中国茶叶抽样频率改为 20%。
(二)(EC)No 396/2005。
该法规规定了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的农残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是影响输欧茶叶最重要的法规,由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SANCO)负责制定。
为统一欧盟各成员国内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明确农残限量标准制定、修改等相关原则,欧盟于 2005 年颁布了关于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管理规定((EC)No 396/2005),建立了统一的农残标准体系。该法规应包括 7 个附录。
附录 I 列出了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MRLs)所适用的食品和饲料目录(该附录已于 2006 年被欧盟法规(EC)No 178/2006 所修订,后又于 2010 年被法规(EU)No 600/2010 所修订,后于 2013 年被法规(EU)No212/2013 所替代);
附录 II 为所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MRLs)的清单;
附录 III 为欧盟暂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MRLs)的清单;
附录 IV 为由于低风险而不需要制定最大残留限量值的农药清单;
附录 V 为残留限量默认标准不包括0.01mg/kg 的农药清单((EU)No 899/2012 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公布并实施);
附录 VI 为加工食品和饲料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的转化因素清单;
附录 VII 为作为熏蒸剂的农药清单((EC)No 260/2008 于 2008 年 3 月 18 日公布,(EU)No652/2014 规定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起取消该附件)(VI 至今仍未公布)。
另外,对于上述附录中没有提到的农药,欧盟将其默认限量值均设定为 0.01mg/kg。
欧盟每年都要多次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增加透明性和便于查询,欧盟建立了数据库,可以在欧盟官方网搜索适用于每个作物和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2017 年至 2019 年,欧盟对(EC)No 396/2005 共修订 32 次。其中对我国茶叶出口影响较大的农残限量标准如下:
(1)(EU) 2018/960。
该法规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发布,并于 2019 年 1 月26 日实施。该法规修订了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的最大残留量为 0.01mg/kg,较之前的标准严格了 100 倍。高效氯氟氰菊酯又称三氟氯氟氰菊酯、功夫菊酯,是一种常见药物,对螨虫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2)(EU) 2018/832。
该法规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发布,并于 2018 年 6 月25 日开始执行。该法规重申了灭菌丹总量(灭菌丹和邻苯二甲酰亚胺)(Sum offolpet andphtalimide, expressed as folpet (R))最大残留量为 0.1mg/kg。此前灭菌丹农残限量是 0.05mg/kg,邻苯二甲酰亚胺是灭菌丹的一种代谢物,不出口商品技术指南-输欧茶叶第 22 页 共 59 页是农药,没有对应的残留限量值,不包含在灭菌丹的农残界定中。
(3)(EU) 2019/88。
该法规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布,其中涉及茶叶中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限量为 0.05mg/kg,没有变化。此外,欧盟于 2019 年对中国输欧茶叶开始检查并通报苦参碱(Matrine)。
根据欧盟官方默认要求,凡是欧盟官方没有明确规定的农药项目,默认标准均为:0.01mg/kg。苦参碱是由豆科植物苦参的干燥根、植株、果实经乙醇等有机溶剂提取制成的,是一种生物碱。在农业中使用的苦参碱农药实际上是指从苦参中提取的全部物质,叫苦参提取物或者苦参总碱。苦参碱作为生物农药在农业上广泛应用,且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是一种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2019 年初,据欧盟客户消息,有机茶禁用苦参碱。考虑生物碱本身作为生物农药具有易降解特性,并没有引起业界重视,直至输欧茶叶苦参碱超标通报发生,中国茶界才开始对苦参碱进行重视和研究。
2020 年上半年,欧盟对(EC)No 396/2005 共修订 6 次,主要内容如下:
(1)(EU) 2020/192。
该法规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公布,并于 2020 年 9 月4 日实施。该法规调整了附录 II 中丙氯灵(Prochloraz (sum of prochloraz andits metabolites containing the 2,4,6-Trichlorophenol moiety expressed asprochloraz))的限量标准,将茶叶的限量从 0.1mg/kg 放宽到 0.15mg/kg。
(2)(EU) 2020/703。
该法规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布,并于 2020 年 12月 16日实施。该法规调整了附录 III中乐果(Dimethoate )和氧乐果(Omethoate)的限量标准,其中将茶叶中氧乐果的限量从 0.01mg/kg 放宽到 0.05mg/kg。
(3)(EU) 2020/749。
该法规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布,并于 20 天后实施。该法规在附录 III 中增加了氯酸盐(Chlorate)的限量标准,其中茶叶的限量为0.05mg/kg。法规规定,最迟不晚于 2025 年 6 月 8 日,要对该限量进行重新评估。
(4)(EU) 2020/770。
该法规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布,并于 2021 年 1 月 2日实施。该法规调整了附录 III 中腈菌唑(Myclobutanil)的限量,茶叶不变;增加杀雄啉(Sintofen)的限量,茶叶为 0.05mg/kg。将附录中的 III 萘丙酰草胺(Napropamide)列入附录 II,限量不变。
(5)(EU) 2020/785。
该法规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布,并于 2021 年 1 月 6日实施。该法规将附录 III 中的可芬諾(Chromafenozide)、伏草隆(Fluometuron)、戊 菌 隆 ( Pencycuron (F) )、 氟 唑 环 菌 胺 ( Sedaxane )、 氟 胺 氰 菊 酯出口商品技术指南—输欧茶叶第 23 页 共 59 页(Tau-Fluvalinate (F))调入附录 II,并将茶叶中可芬諾和伏草隆的限量由均0.02mg/kg 放宽到 0.05mg/kg、戊菌隆的限量由 0.05mg/kg 放宽到 0.1mg/kg、氟唑环菌胺的限量由未设置设为 0.05mg/kg、氟胺氰菊酯的限量由 0.01 放宽到0.05mg/kg。在附录 II 中增加咪唑嗪(Triazoxide)的限量要求,茶叶中的限量为 0.005mg/kg。
(6)(EU) 2020/856。
该法规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布,并于 20 天后实施。该法规调整了附录 II 中溴氰虫酰胺(Cyantraniliprole)等 12 个农残限量标准,茶叶均未调整。调整了附录 III 中杀菌剂(Fluxapyroxad)等 4 个农残限量标准,茶叶均未涉及。
从 2020 年上半年法规调整情况看,重点需要关注的:
一是增加了氯酸盐的限量要求,标准为 0.05mg/kg。
氯酸盐不属于农药,一般由水源消毒带入,欧盟增加该项目的目的是避免食品中的氯酸盐影响儿童碘的吸收。0.05mg/kg 限量要求较高,对我国输欧盟茶叶存在一定风险。
二是增加杀雄啉的限量要求,标准为0.05mg/kg。
杀雄啉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能阻滞植物花粉发育,使花粉失去授精能力达到自交不结实(即去雄)的目的。其自花授粉受到抑制,从而为异花授粉取得植物杂交种子提供了便利。从该农药作用和已登记及已知的茶叶种植过程中使用农药品种来看,在茶叶中检出该农药的风险较低。
三是咪唑嗪的限量要求,标准为 0.005mg/kg。
咪唑嗪是一种杀菌剂,专用作为种子敷料,用于防治通过禾本科种子传播的圆蚧。从该农药作用和已登记及已知的茶叶种植过程中使用农药品种来看,在茶叶中检出该农药的风险较低。但该农残限量已达 ppb 级,限量要求极高,且对检测仪器的灵敏度和前处理及检测操作的要求较高,有造成假阳性的风险。
此外,有关农药使用的法规如下:
2018 年 6 月,从瑞典化学局获悉,欧盟将不再批准除草剂敌草快(Diquat(dibromide))和草铵膦(glufosinate , glufosinate-ammonium)的再评审申请。
这 2 种活性物质在欧盟都属于候选替代物质(candidate for substitution,CfS)。在物质禁用的正式文件出来后,相应的制剂产品也要在规定期限内退出欧盟市场。敌草快和草铵膦都是广谱触杀式的除草剂,在全球范围内有广泛的应用。此次欧盟市场对这 2 类除草剂亮起红牌,加上不久前,3 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在欧出口商品技术指南-输欧茶叶第 24 页 共 59 页盟仅限温室使用,这些禁令也预示着高风险的农药将逐渐退出欧盟市场。2020 年 1 月 13 日、14 日欧盟分别发布法规(EU) 2020/18、(EU) 2020/17、(EU) 2020/23:禁止批准更新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噻虫啉等 3 类农药的使用。
法规(EU) 2020/18 和法规(EU) 2020/17 规定成员国应根据第(EC)1107/2009号条例第 46 条授予的宽限期应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起不再适用于植物保护产品。法规(EU) 2020/23 要求欧盟成员国最迟应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之前撤销关于含有噻虫啉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过渡措施,并需根据第(EC)1107/2009 号条例第 46 条内容规定的宽限期最迟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届满。
2020 年 7 月 20 日,欧盟公告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2020/892 正式生效,不再批准高效氟氯氰菊酯(beta-cyfluthrin)的再评审申请,同时修订活性物质批准清单(EU) No 540/2011。根据该公告规定,相关的制剂产品应在该公告生效之日的 6 个月内退出市场。各个成员国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限期,最迟应在 2021 年 7 月 20 日前撤销所有含高效氟氯氰菊酯的产品授权。
2020 年 10 月 15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0/1498 号条例,不再续批活性物质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条件,删除甲基硫菌灵在条例(EU) 540/2011 附件中 Part A 部分的相关条目;各成员国应在2021 年 4 月 19 日前撤销对含有甲基硫菌灵的植保产品的授权,根据条例(EC) No1107/2009 第 46 条给予的宽限期最迟不超过 2021 年 10 月 19 日。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三天生效。
从以上表可以看出,在通报的农药种类中,次数较多的是唑虫酰胺、蒽醌、呋虫胺、啶虫脒、灭菌丹总量。
(1)唑虫酰胺:唑虫酰胺一直是中国茶叶最常见的检出项目(除蒽醌、灭菌丹总量之外),且欧盟官方通报批次也印证了这个事实。当前,国内检测机构已经可以非常精确测量唑虫酰胺含量,可以做到 LOQ0.01mg/kg。至于被通报唑虫酰胺的各个批次,有可能是其选用的机构检测对唑虫酰胺检测精确度不够高,或者选取的检测套餐里并未含唑虫酰胺,也不排除个别公司意图闯关。
(2)蒽醌:蒽醌自 2013 年以来是中国茶叶避免不了的检出项目。至于蒽醌来源,目前可证实的原因:煤炭等化石燃料燃烧后烟气导致的污染、不同加工工艺中的温度产生烟气导致的污染、以及个别特种茶因添加物导致的污染等。当前,国内检测机构已经可以非常精确测量蒽醌含量,可以做到 LOQ0.01mg/kg。
(3)呋虫胺:2014 年(EU) No 491/2014 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呋虫胺不得检出,即检出结果小于 0.01mg/kg。该项目在国内并不常见,属于控制相对较好的农残项目。当前,国内检测机构已经可以非常精确测量呋虫胺含量,可以做到LOQ0.01mg/kg。
(4)啶虫脒:欧盟标准为 0.05mg/kg,该项目在国内常见,属于控制相对较好的农残项目;当前,国内检测机构已经可以非常精确测量,可以做到LOQ0.01mg/kg。
(5)灭菌丹总量:灭菌丹总量,含灭菌丹和邻苯二甲酰亚胺;且根据化学分子式,邻苯二甲酰亚胺检出值要乘以 2,再算入总量。出于对欧盟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尊重,虽然对于将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合并入灭菌丹总量有一定争议,但依旧是在努力执行。灭菌丹单项实际检测中很少见,属于控制相对较好的农残项目,反而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及其常见。
目前对于茶叶中邻苯二甲酰亚胺的来源,依旧没有明确的、可信的证据证明。
当前,国内检测机构已经可以非常精确测量灭菌丹/邻苯二甲酰亚胺含量,可以做到 LOQ0.05mg/kg。此外,氟氯氰菊酯需要特别关注。2019 年(EU)50/2019 规定该项目不得检出,即检出结果小于 0.01mg/kg。法规注明自发布之日起即生效,并未提及缓冲时间。 该项目在我国部分茶区问题严重。当前,国内检测机构已经可以非常精确测量,可以做到 LOQ0.01mg/kg。欧盟进口中国茶叶抽样频率为 20%,出口企业须严格控制茶叶农残限量,避免使用违规农药,避免出口风险。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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