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大众对室内净化除尘、杀菌消毒、除异味等需求的重视及健康意识的提升,空气净化器作为具有“健康”属性的改善型家电产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为方便出口企业更充分地了解国际上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小编梳理了部分国家的空气净化器技术规范和准入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出口通关要求
空气净化器的海关商品编码及名称如下:
84213910 家用型气体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7%、普通税率100%、暂定税率5%、增值税率13%、出口退税税率13%
申报要素:
1、品名;2、用途;3、原理;4、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5、型号;6、额定功率(非电动的不需注明额定功率)。
二、我国相关标准及要求
我国空气净化器的标准分为安全和性能两大标准系列。安全标准为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4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性能标准为GB/T 18801《空气净化器》,该标准为我国原创制定的性能标准,对规范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外还有抗菌除菌系列国家标准GB 21551.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GB 21551.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以及空气净化器关键零部件相关标准。
三、国外技贸措施要求
(一)美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家用室内空气净化器需符合安全试验所的相关安全标准,如UL 867《静电空气净化器安全标准》及UL 507《风扇安全标准》。
出口美国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家用电器制造商协会(AHAM)认证和能源之星(ENERGY STAR)认证。
AHAM作为非盈利组织,被美国生产商及消费者广泛认可,对在美国销售的家庭电器进行测试,同时为生产技术制定行业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AHAM所制定的标准获得美国环保署(EPA)、美国能源部(US DOE)在内的多个重要机构肯定。
ENERGY STAR是EPA和US DOE的联合项目,目的是通过能效产品和能效实践节省金钱并保护环境。贴上ENERGY STAR标签的产品,标志着它已经获得了美国能源部和环保署认可的能耗指标,消费者主要依据该标签来选购节能产品,同时,依据联邦政令还可获得政府的优先采购。
ENERGY STAR认证流程:
1.制造商向EPA提出申请,签署能源之星合作伙伴协议;
2.提交产品样品和产品资料给获得EPA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3.向获EPA认可认证机构申请能源之星产品及标志认证;
4.向EPA提交包括产品测试报告在内的认证申请资料;
5.EPA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列名;
6.产品加贴能源之星标志。
(二)日本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JEM1467家庭用空气净化器标准是由日本电机工业协会(简称JEMA)在1995年为区别于JIS制定的家庭用空气净化器性能评价标准。JEM 1467:2015《家庭用空气净化器》标准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性能、结构、材料、试验方法、检验、产品命名、标识、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PSE认证(在日本称之为“适合性检查”)是日本电气用品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是日本《电气产品安全法(DENAN)》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PSE认证又分为“特定电气用品”和“非特定电气用品”,特定电气用品铭牌贴菱形PSE标志,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认证,取得PSE证书,并在铭牌上加贴菱形PSE标志。非特定电气用品铭牌贴圆形PSE标志,须经过自我测试和自我声明的方式,确认符合日本电气用品技术基准,并在铭牌上加贴圆形PSE标志。
PSE认证流程:
1.填写PSE认证申请表、提供资料;
2.确定测试标准及测试项目;
3.准备好测试样品;
4.根据相关的检测标准对所申请的产品进行测试;
5.测试完成,出具PSE测试报告;
6.项目完成,颁发PSE证书。
申请材料:
1.PSE认证申请表;
2.CB报告(含日本的差异性测试);
3.线路图,与安规相关的PCB设计图、结构数据表;
4.变压器及线圈类零件的规格书;
5.关键元器件清单及其证书;
6.日文使用手册或组装手册;
7.日文标签,内外观照片;
8.工厂检验文件,其他需要的文件。
(三)韩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出口韩国的空气净化器,需符合SPS - KACA002-132:2018《室内空气净化器》标准要求,同时韩国对家庭使用的室内空气净化类产品制定了完整的认证标准,其中安全认证体系采用EK安全标志。韩国检测实验室(KTL)、韩国电气检测所(KETI)和电磁兼容性研究所(ERI)是韩国产业资源部技术标准局(ATS)指定的可颁发EK安全标志的认证机构。
EK安全标志申请流程:
申请资料:
1.申请书;
2.产品说明或使用手册;
3.主要部件清单(如生产商、型号/种类、规格或电气性能等);
4.绝缘材料清单(如温度及燃烧等级);
5.电路图;
6.授权书(只适用于韩国代理机构受理海外申请);
7.两件检测样品附加额外部件用于非正常测试。部件认证则根据有关标准决定需求数量;
8.产品标签(每件产品两个标签);
9.工厂信息表及问卷(适用于工厂的第一次申请)。
(四)欧盟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都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标志制度是欧盟认证体系中主要的认证制度,由欧盟建立的欧洲测试与认证组织(EOTC)负责管理和授权,并和欧盟其他国家的政府及中介机构共同实施监督。经EOTC授权和代理的机构,按欧盟指令及相关技术标准(EN标准)对产品检验,达到要求的产品可加贴上CE标志。
CE认证申请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6.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技术文件审阅包括:文件是否完善;文件是否按欧盟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7.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8.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9.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0.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1.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2.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办理CE认证资料:
1.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3.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4.产品电原理图;
5.产品线路图;
6.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
7.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的资料。
(五)北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CSA是加拿大标准协会的简称,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性机构。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等产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认证。
现在CSA 已被美国联邦政府认可为国家认可测试实验室,这意味着能根据加拿大和美国的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和认证,同时保证认证得到联邦、州、省和地方政府的承认。CSA能够帮助产品迅速有效地打入美国和加拿大市场。
CSA认证申请流程:
1.将初步申请表填妥,连同一切有关产品(包括全部电器部件和塑胶材料)的说明书和技术数据一并交给认证机构;
2.认证机构将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认证费用,再以传真通知申请公司;
3.经申请公司确认后,寄上正式申请表和通知书【通知书要求:正式申请表签署后,电汇认证费用(可以人民币支付)到办事处;按通知将测试样板送到指定地点;指定实验室将依时进行认证工作】;
4.认证测试完毕之后,将会发给申请公司一份初步报告书(产品结构需如何改良才能符合标准;用来完成认证报告的其他资料;申请公司检阅认证记录草案的内容;产品所需的工厂测试);
5.认证机构将根据申请公司对上述回答加以评估,同时将会编写一份用作产品生产参考和跟踪检验用的认证报告;
6.认证机构要到工厂作工厂初期评估,简称IFE;
7.认证机构会连同认证记录发一份合格证书授权申请公司在其产品上加上CSA的认证标志;
8.申请公司要和认证机构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以表示双方同意其到工厂做产品跟踪检验,申请公司每年需支付年费来维持该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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